本网“两会”特稿(祝阅武 李慧芳)演艺经济作为文化产业的核心业态、文旅融合的关键引擎、城市软实力的重要载体,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激活消费内需潜力、推动文化强国建设的战略支点。全国人大代表刘晓静指出:当前,我国演出市场规模持续扩容、业态加速创新、消费热情高涨,2022—2024年全国演出市场总收入从243.6亿元跃升至796.29亿元,演唱会、音乐节、沉浸式演艺、脱口秀等多元业态蓬勃兴起,“为一场剧,赴一座城”成为文旅消费新潮流,演艺经济正从流量风口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转型期。但在规模快速扩张的背后,市场失序、供给失衡、创新不足、融合不深等深层次问题日益凸显,亟需从顶层设计、内容供给、产业生态、城市赋能等维度系统破局,推动演艺经济从“规模增长”向“价值跃升”转变。为推动演艺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助力文化强国建设,特提出建议如下:

在谈到当前演艺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时刘晓静说:
(一)市场治理体系不健全,行业秩序亟待规范。供需结构性失衡引发市场乱象丛生,票务机制不透明、定价机制不合理、监管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尤为突出。热门演出票价虚高、“天价票”屡禁不止,催生黄牛囤票、代拍抢票等黑色产业链,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盲盒开票”“柱子票”“墙根票”等模糊销售乱象频发,退票改签规则不统一、手续费过高,消费维权渠道不通畅;部分市场主体逐利倾向严重,行业自律缺失,恶性竞争、虚假宣传等行为扰乱市场生态,严重制约行业可持续发展。
(二)优质内容供给不充分,产业核心竞争力薄弱。内容创作存在“重流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内涵”的不良倾向,高质量原创作品供给不足,精品力作较为稀缺。部分演出项目“注水凑数”,拼盘演出、敷衍表演大幅降低观演体验;舞美服化道、场地配套等硬件设施参差不齐,过度商业化植入冲淡艺术内核,文化价值与商业价值失衡;业态创新停留在表面,沉浸式、互动式等新模式同质化严重,技术赋能与艺术表达融合不深,难以形成持续的市场吸引力。
(三)文化特色挖掘不深入,同质化竞争现象普遍。各地演艺项目跟风扎堆、题材雷同,缺乏地域文化辨识度与原创IP核心竞争力。音乐节、景区演艺等项目照搬复制,未能深度挖掘地方历史文脉、民俗特色、人文精神,地域禀赋与演艺内容脱节,难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内容创作与时代精神、主流价值结合不够紧密,文化传播力、影响力有限,无法有效承载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优秀文化的使命担当。
(四)产业融合赋能不透彻,综合效益未能充分释放。演艺经济仍停留在“门票经济”初级发展阶段,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低,“演艺+文旅+商业+城市”的融合发展生态尚未形成。演出流量与城市资源、文旅场景、消费业态衔接不足,短期热度难以转化为长期发展动能;配套服务、公共保障、城市宣推协同性不足,流量变现能力弱,未能实现“一场演出带火一座城”的综合效应,对城市经济、文化、品牌的拉动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刘晓静认为,立足新发展阶段,推动演艺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锚定文化强国战略目标,统筹规范治理、内容创优、产业融合、城市赋能四大维度,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发展格局,让演艺经济成为激活文化消费、赋能城市发展、彰显文化自信的核心力量。就推动演艺经济高质量发展,刘晓静代表提出如下对策与建议:
(一)强化顶层设计与依法治理,筑牢行业规范发展根基。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规范与繁荣同步,健全全链条治理体系。完善演出市场法律法规与政策标准,强化票务销售、定价机制、退票维权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全面推行购票强实名、票价公开透明、手续费上限管控,严厉打击黄牛倒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等违法行为;构建事前备案、事中监管、事后评估的全流程管理机制,压实主办方、票务平台、场馆的主体责任;加强行业协会自律建设,制定完善行业标准与信用评价体系,引导市场主体守法经营、诚信服务,营造公平有序、健康良性的市场环境。
(二)坚守内容为王与价值引领,打造精品化原创演艺IP。把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作为创作导向,推动演艺内容从“流量驱动”向“质量驱动”深度转型。鼓励原创精品创作,深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域特色文化,将历史文脉、时代精神、人文情怀融入作品创作,打造具有高辨识度、强传播力、广影响力的特色演艺IP;推动技术与艺术深度融合,运用数字技术、光影科技、沉浸交互等创新表现形式,全面提升演出质感与观演体验感;摒弃短期逐利思维,回归艺术本源,精准平衡商业价值与文化价值,推出更多群众喜爱、市场认可、留得下、传得开的精品力作,以优质内容筑牢产业核心竞争力。
(三)深化业态创新与产业融合,延伸演艺经济价值链条。打破“单一演出”的传统思维,构建“演艺+文旅+商业+科技+城市服务” 的跨界融合生态。推动演艺与旅游深度绑定,打造“演艺+景区”“演艺+街区”“演艺+场馆”等消费新场景,实现“观演+游玩+食宿+购物”一站式消费;延伸产业链条,开发文创衍生品、数字藏品、主题体验等增值业态,持续提升产业附加值;鼓励业态模式创新,培育小剧场、驻场演艺、线上演播等多元形态,满足不同群体分层分类的消费需求,推动演艺经济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全面升级。
(四)聚焦城市赋能与品牌塑造,释放长期发展乘数效应。将演艺经济作为提升城市软实力、增强城市吸引力的重要抓手,推动短期流量向长期城市资产转化。统筹演出策划与城市服务、公共保障、品牌宣推一体化推进,完善交通接驳、场地配套、便民服务等保障体系,提升观演满意度与城市好感度;以精品演艺为纽带,塑造特色城市文化名片,让“演艺IP”成为鲜明的城市标识,实现“因演而来、因城而留”的文旅融合效果;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杜绝盲目跟风、重复建设,推动演艺经济与城市定位、文化底蕴、产业布局同频共振,让演艺经济成为拉动内需、繁荣文化、赋能城市的持久发展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