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安全监管的基本概念及与行业监管的关系
(一)街道社区综合安全监管和行业安全监管的定义
综合管理是涉及到生产、经营、存储、运输、建设、设备等跨行业、领域的管理。但是,由于有很多行业、领域已经有相关行业主管的部门负责,如:特种设备有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建筑行业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等。那么,街道社区则属于二线兜底的综合管理。因此,街道社区综合监管工作的主要职责也就是在于确保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与总体部署的落实,重点在于对各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职责的部门进行统一部署、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换个角度讲,就是对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再监管,而不只是对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的监管,也不是要代替、包办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及行业管理的部门的具体工作。
街道社区综合监管工作更多地是站在一种较为中立、超脱或较高的层次、较为全面地介入工作。如综合、深入地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情况,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及时的协调,以体现出政府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监管的“所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所依据的规则是一种基本的、基础的规则,它是规范与调整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性规则,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纲领和行动指南。其最终目的就是依法履行政府监管职责,监督辖区企事业单位依法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公共安全和生产安全。
行业监管就是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通过督查、检查、审核、审计等方法,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对进入行业的个体或某个事件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行业管理目标得以实现。因此,要想有效地实施行业监管,就必须要首先明确行业监管的内容、层级、职责,从而实现行业监管的目的。
(二)综合安全监管与行业安全监管的关系
从政府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所处的地位、层次分析,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虽然都从事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但从监管的层面、层次、角度、定位以及所承担的责任是有明显不同的,因此,要处理、协调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就必须搞清楚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定位,摆正二者的职责和位置,从而在各自的监管过程中充分发挥各自的监管优势,及时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各类冲突与矛盾,有效落实各自监管职责,不断提高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水平。其实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就是一个互相协调、补充、完善政府监管职责的协调关系,二者的工作职责是各司其职,相互补充与协调。但职责分工明确,综合监管是宏观控制协调管理,行业监管细致、具体、有的放矢,监管内容相对广泛,专业性强。
要正确处理好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关系,就要搞清楚自己的角色定位,只有摆正了自己的位置,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才能不至于和其他监管部门产生工作冲突和矛盾,从而有效推动综合监管工作和行业监管工作的开展。
充分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综合监管是一种处于较高层次、较为宏观的监管,作用是在安全生产工作的推进上。它所处的层次要高于行业监管,它与行业监管的关系虽不是一种行政上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带有某种性质的指导与被指导、协调与被协调、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就是说,综合监管部门可以对行业监管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协调。
其次,综合监管是一种综合性、全局性、全面性的监管,它的工作对象更多表现为下一级政府及安全生产专项监管部门。也就是说综合监管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上一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综合监管的目的在于保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局决策、总体部署与重大举措能正常地推进、有效地落实。
第三,综合监管工作的主要职责在于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与总体部署的落实,重点在于对各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职责的部门进行协调、指导、监督与检查,是对部门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再监管,而不只是对众多具体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的管理和检查,也不是要替代、包办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及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或简单的做一些部门不愿意做的具体工作,更不是要与行业主管部门“争权夺利”,更多的是监督下属部门及辖区企业、事业单位,及时落实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提升政府综合监管水平和综合监管能力。
(三)正确区分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职责
按照各级人民政府的授权,综合监管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协调和监督全面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1、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带有全局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文案、政策、规划和措施,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
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决策和措施。
3、组织拟定并实施有关安全生产的综合性立法,制定安全生产行为规范。
4、协调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的工作。
5、组织集中专项的安全生产督察、检查活动,推动有关部门做好专项监管工作。
6、指导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事故报告、统计分析和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工作。
8、对有关部门负责的专项监管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督察。
9、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10、承办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行业监管比综合监管更直接、更具体、更专业,主要由各级人民政府的公安、交通、铁道、民航、建筑、质检等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授权负责实施,其基本职责是:
1、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要求和部署,提出和落实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专项监管的方案和措施。
2、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或拟定单行的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并组织实施。
3、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综合监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依法履行专项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职责。
4、配合综合监管部门开展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5、参加、协助综合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督察、检查工作。
6、按照规定向综合监管部门报送安全生产的信息、资料。
(四)切实理顺综合部门与行业部门的关系
街道社区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共同履行政府监管职责,各有分工,缺一不可,协调处理好各种工作关系,是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长效机制的基础。要实现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需要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综合不包办,综合部门受政府委托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共同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应调动各方力量,发挥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及时研究解决和协调各部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出主意、想办法,多支持,为有关部门分忧解难。综合部门对行业部门的工作不应事无巨细、大包大揽。
二是分工不分家,综合部门与行业部门的职责虽然明确,但不等于各部门可以各自为政、各行其事。分清职责只是相对的,在工作中必然还会出现大量的具体问题,有的属于交叉问题,有的属于职责不明,有的属于新出现的问题。这就需要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配合。任何一个部门的工作都离不开其他部门的支持。
三是多沟通少推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关系不顺的原因之一就是由于一些部门之间互不通气、互不买账、相互推诿造成的,部门之间没有大小高低之分,只有职责分工之别。特别是在各部门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更需要重视和加强相互的沟通和配合,切不可自恃位高权重而独立作战,将其他部门拒之门外。部门间遇到问题沟通最重要,没有不能沟通的问题,也没有沟通解决不了的问题,加强沟通则一通百通。
四是有责任不推卸,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政府部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是政府部门应有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作风。只有加强协同配合,尽职尽责才能真正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五是监管寓于服务,监管部门要将综合监管寓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强化综合监管。既要加强监督检查,又要为行业部门做好服务,对一些社会影响、关注度大的项目要组织专家进行安全技术论证,充分调动各行业的积极性。
二、街道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很多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很多企业的“一把手”甚至缺乏相应的安全知识培训,久而久之形成了“外行领导内行”的局面。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
很多大企业甚至国有企业出现安全管理岗位人员不足的情况,上百人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就一两个人,没有依照安全生产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实际监管工作中这些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往往欠缺较多,未能及时更新,应急预案无配套的演练等等,安全管理人员经常顾此失彼,无暇顾及。
(三)安全生产保障资金投入不足
很多企业由于安全生产保障资金不足以至相关的安全管理资料无法及时更新,该做三级达标的企业没有评级,更有甚者连灭火器等基础消防设备设施都未能及时年检、更新。还有些企业未依法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是各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临街的小微企业,店主常常为了赚钱而忽略了基本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个别小企业甚至存在员工连灭火器都不会使用的情况。
(五)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
同样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些企业尽管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也即时上了墙,但在日常工作中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却形如虚设,有的就在配电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牌下晾衣服,还有的存在“生产、经营、生活”一体的“三合一”情况,前面营业、后面生活,锅碗瓢盆一应俱全。
(六)应急管理体系基础薄弱
现在很多大企业都配备了“微型消防站”,也做了日常消防演练,但实际演练效果却差强人意,应急救援人员10分钟之内都不能及时穿戴好相关装备到指定地点报到集合。小微企业除了基本的灭火器外再无任何安全生产或消防设备设施,一旦出了问题除了及时逃生避免伤亡外恐怕对店面没有任何办法施救。
三、街道社区综合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与实施
(一)综合安全监管内容与职责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
2、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严格安全监管执法,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4、强化科技支撑作用,不断提高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水平。
(二)综合安全监管体系构建
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差异及互补性:
政府监管侧重全面
优势:充分调动各部门协同参与,统筹调配资源
劣势:往往一叶障目,不能深入参与某一行业领域企业的监管
行业监管侧重专项
优势:在某一行业领域有足够的话语权,可深入监督管理
劣势:往往以点带面,不能有效协同其他相关行业
(三)综合安全监管工作实施
吹哨报道,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部门协同管理,就某一领域某一突出问题重点治理。比如:城中村和群租房问题,这就不是某一个部门可以单独解决的,房子越搭越高,人越住越多,自然安全隐患也就越来越大,这就要求各街镇社区等基层政府的各个部门协同联动,集思广义,防患于未燃。
搭建云平台,以企业规模划分,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考评,年底根据数据进行奖惩,表彰成绩突出者,对不作为者进行约谈。政府部门可以就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三级达标、硬件设备设施、人员培训、应急救援、资金投入、安全生产管理资料档案等进行评比打分,对成绩突出者予以表扬,对不作为者进行约谈,该亮黄牌时要敢亮,必要时还可以对企业诚信进行打分,让企业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总之街道社区综合监管任重道远,下一步还需要政府部门及政府综合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下一步实施综合监管工作中不断探索、研究、分析在街道社区综合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新局面,制订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和方法,及时解决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政府制订针对街道社区综合监管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从而更好的完善街道社区综合监管工作,更好的服务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区、安全社区,进一步提升政府综合监管水平,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街道安全生产检查队辛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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