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两会”特稿(祝阅武 李慧芳)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已走在全球前列,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的重要力量。随着技术不断成熟,智能网联汽车在城市交通、公共服务与日常生活中的应用日益广泛,展现出强大的融合潜力与创新价值。

全国人大代表周桐宇在调研中发现,在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和技术快速演进的背景下,部分政府单位出于对内部管理的审慎考虑,对智能网联汽车的通行与停放实施限制措施。此类管理初衷可理解,但执行方式尚未与技术发展和治理现代化同步,也未体现对所有品牌车辆一视同仁的公平导向。随着用户规模持续扩大,此类限制对公众日常出行、公务办事、充电便利等带来实际影响,亟需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在政府单位实现精细化管理。对于以上种种周桐宇分析道:
一是影响公众出行便利与技术信任。部分政府单位对特定外资品牌智能网联车辆采取“一刀切”限制措施,在车辆已通过国家数据安全与功能合规验证、市场占比稳步提升的背景下,此类管理不仅直接影响车主在停车、充电、办事等方面的日常使用,造成实际障碍,更易引发公众对智能网联汽车整体技术可靠性、数据安全性的误解,不利于技术普及和产业发展。
二是削弱我国开放包容的国际形象。在国家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吸引全球创新要素的背景下,对已具备成熟应用基础、通过国家相关标准验证的智能网联汽车设置非必要通行限制,易被外界误读为选择性准入或隐性排外,削弱中国作为全球创新高地的制度公信力。相反,若能以统一标准、科学机制、人性化方式对待所有品牌车辆,将有力打破“市场封闭”“技术排斥”的误解,传递中国坚持规则公平、支持技术融合、鼓励国际合作的积极信号,增强国际社会对中国发展环境的长期信心。对此,周桐宇提出以下建议与对策:
一是建议在国家层面推动建立统一的智能网联汽车管理规范,明确所有中外品牌的智能网联汽车在政府单位及央国企通行,遵循“一视同仁、标准一致”的原则。管理应聚焦技术特性与安全风险,而非品牌来源,推动从“品牌限制”向“场景管理”、“技术管理”转变,提升治理的科学性与公信力。
二是建议政府单位及央国企对智能网联汽车实施“统一停放、分类管理”的精细化措施。例如,参照上海部分政府单位做法,在固定区域设立智能网联汽车专用停车区或充电专区,车辆可正常进入单位,但统一停放在指定区域进行集中管理。对于受场地客观条件限制、无法独立设置专区的单位,建议统筹协调周边停车和充电场地资源,引导智能网联汽车统一就近停放,而非冰冷告知禁止进入。既保障安全,又兼顾使用便利和车主感受,体现管理温度与人性化。
三是建议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试点经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理机制。对于一些“智能网联汽车友好型政府单位”,且已具备成熟实践的地区,例如深圳、南京、武汉、郑州等城市建设试点,形成标准化操作流程,并应加强宣传与经验共享,推动形成全国统一、规范有序的管理范式。
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在政府单位及央国企实现一视同仁、精细化管理,是落实国家开放政策、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增强国际社会对中国制度信心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基于技术标准与场景需求的统一管理机制,既可有效回应安全关切,又能保障用户基本出行权利,真正实现“安全可控、公平通行、服务民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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