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河北讯(李文军通讯员:高纪龙)为进一步规范低速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 8月4日,我县交警大队队长胡静带领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等多个部门联合执法重拳出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行动。
在整治过程中,县多个部门联合执法, 对县城区内主要街道沿街门店非法生产、无证经营和销售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及老年代步车;低速电动车违规上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治理;执法工作人员以劝导、规范为主,让沿街门店业主自觉地将营业执照上墙,按要求落实经营所需手续,有效减少了非法生产及无证经营,对于低速电动车违规上路,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劝诫。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依法查处。此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切实规范了我县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城区中队长贾晓平:(按照市安委办,20206号文件要求县政府决定。自2020年7月30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全县开展部署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整治行动。治理重点,非法生产、无证经营和销售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低速电动车违规上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规范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据悉,此次县多个部门联合执法共出动人员40余人,车辆10辆,清查门店11家,查处非法营运3辆,查处电动非营运四轮9辆,电动三轮车1辆。 在此提示广大群众在购车时请在有营业执照的商店进行选购。在选择产品时,请认准有3C认证以及被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产品。在选择乘车时,请乘坐合法的机动车,不要乘坐电动四轮车以及无牌无证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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