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山西讯(郭晋成 郭俐君 张艺凡) 2022年8月1日10时45分许,李某某驾驶车牌为晋JZ2165的普通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载2人行驶至国道209线下安村路段时,因实施驾驶载货摩托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大交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询问得知,李某某和工友是准备去附近工地干活,距离不远想着挤一挤就到了,没想到被大交中队民辅警抓了个正着。
为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山西吕梁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大队长王国栋随即约谈了该工队的管理负责人,对驾驶人李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王国栋耐心讲解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告知他三轮车缺乏安全防护措施是严禁载人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驾驶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的,明确指出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让他们从思想上受到警示教育。
同时要求工队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加强人员管理和安全教育,从源头上杜绝三轮车违法载人、酒醉驾、面包车超员等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好应尽的社会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李某某无证、违法载人违法行为做出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
三轮车的功能是载货!不是拉人!把三轮车当载人的车辆使得驾乘人员处于危险之中,不仅自身安全得不到保障,也给道路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直属四大队大交中队民警提醒您:三轮车是短途运输货物的便捷工具,用于载人则安全隐患多多,千万不要图一时方便而违法使用三轮车载人,这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 三轮车稳定性能差,车上又缺少对乘坐人的有效安全防护,一旦发生意外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对此要有清醒认识,切勿心存侥幸,冒险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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