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仙桃讯(臧振瑞 张云)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仙桃市报送的一件案例入选。
2025年2月,省生态环境厅启动2024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征集活动,经过征集、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评选出8件代表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成效的优秀案例。我市报送的蔡某某非法加工废铅污染环境生态损害赔偿案例成功入选。
2024年,蔡某某非法加工废铅污染环境生态损害赔偿案在市生态环境局、市检察院、省检察院汉江分院、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的联动协作下,圆满办结,受污染土壤得到有效修复。这一案件的入选,不仅展示了我市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成效,更是推动我市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的动力。
近年来,我市相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加强联动,探索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推进“一案双查”,前置赔偿程序。完善机制,探索行政执法、刑事案件与生态损害民事赔偿案件同步推进,将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从轻、减轻处罚依据,保障赔偿义务人合法权益,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2025年9月,市生态环境局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指引》,进一步完善内部推进机制,明确、细化了各部门在线索提供、损害调查、鉴定评估、配合磋商、鼓励积极履责、修复监管等流程中的责任,有效推进“一案双查”机制的落实落地。近两年,我市共有5起行政处罚案件因当事人及时主动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得以从轻、减轻行政处罚。
规范流程,强化资金管理。2025年初,市财政局联合市人民法院、市生态环境局等8个相关单位,出台《仙桃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开设“仙桃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专户,统筹管理收缴及使用,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用途及使用流程,为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经济基础。截至目前,生态损害赔偿账户共支出生态损害赔偿经费65余万元。
磋商为主,提高修复效果。对生态损害赔偿案件,通过组织磋商会、现场踏勘沟通等方式,向赔偿义务人宣讲相关法律知识、解读案例,提高赔偿义务人对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的理解认识,以及履行赔偿责任的积极性,既避免诉讼程序的耗时耗力,推动案件尽快办结,又提高生态修复效率。邀请检察、司法等部门参与磋商监督,构建多部门协同机制,有助于提高磋商公信力和成功率,进一步保障赔偿协议履行到位。2025年共办理各类生态损害赔偿案件12起,其中磋商结案7起,协议全部履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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