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风险

湖南新田:跟车过近肇事 头盔彰显防护作用

2026-08-12 10:30:08    来源:应急安全网    

本网讯(通讯员 何新瑞)6月21日13时57分,陈某某驾驶湘M256**小型汽车,行驶至新田县支一路与双碧街交叉路口路段时,因未保持安全跟车距离,与前方尹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正面碰撞。事故瞬间冲击力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尹某某身体受到撞击。所幸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尹某某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极大降低了受伤程度。

交警现场核查发现,尹某某骑行三轮车时全程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头部得到有效防护,最终仅脚部受轻微伤。

10305405394644830_25.png

经交警依法调查认定,当事人陈某某驾驶机动车行经路口时,未与前车保持足以紧急制动的安全距离,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相关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最终,交警判定陈某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尹某某无责任。

交警温馨提示:行车路上,安全距离就是生命距离。机动车驾驶人途经路口、车流密集路段,务必减速慢行、留足安全车距。同时,驾乘电动车、三轮车务必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守住出行安全底线。

[编辑:肖文静]
免责声明:应急安全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安全重于泰山
文明交通
消防安全
关于我们
中国应急安全网是由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主办,通过整合即时权威资讯,以全媒体报道模式,全面介绍中国应急领域的最新动态和突发事件,为创造安全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 应急安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北京中易应急安全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联系方式
合作:18910092677  15811513338
电话:010-85795675
微信:18910092677
QQ:962409631
邮箱:china_yjaq@163.com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手机站点

官方微博

网站简介| 组织架构| 版权声明|法律顾问|广告服务|合作加盟|供稿服务|招聘英才|网站声明|人员查询|志愿者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主管单位: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应急减灾融媒体分会;现代职业教育研究院应急安全人才教育专家委员会

主办单位:北京中易应急安全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910092677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4430号

京ICP备1902239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688号

版权所有:北京中易应急安全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9 YJAQ.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