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钟果倩)“不准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使用功能;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隔断、装修装饰……”连日来,江西省兴国县应急管理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经开区管委会等多部门联合开展“园中园”“厂中厂”执法检查,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此次联合执法检查针对“园中园”“厂中厂”的生产车间、储存库房、粉尘防爆场所、安全设施设备、用电用气安全等方面进行了仔细检查。重点检查出租方和承租方是否明确了双方安全管理责任,出租方是否定期对承租方进行了安全检查,承租方的资质证照是否齐备合法,出租方和承租方是否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是否存在“多合一”等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现场指导并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就如何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提出指导性建议,并结合现场实际,引用“园中园”“厂中厂”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引导企业时刻保持警醒,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此次我们执法检查人员发扬‘铁脚板’精神,采取以‘提升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为原则,逐企‘过筛子’,精准定位‘园中园’‘厂中厂’企业风险点、隐患点,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增强安全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该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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