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定南县安委办组织牵头,定南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市监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在对定南县某娱乐有限公司开展相关检查中,发现该单位一楼消防水泵房内堆放着纸盒箱等杂物,消防水泵房内存在电焊人员未持证上岗且在现场违规电焊作业。
执法人员在现场核查中,发现何某某在该公司一楼消防水泵房内进行电焊作业,现场未清理可燃物,未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对何某某违规动火作业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理,依法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何某某罚款人民币500元整的行政处罚。并根据《江西省消防条例》第八十六条之规定,依法给予定南县某娱乐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王婧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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