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城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夯实我县火灾防控基础,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以来,我县对城区“九小”场所实行网格化管理。一是由各行业部门牵头抓,按照行业规范职能,落实行业责任;二是由属地管理部门具体抓,协助配合行业部门、网格单位进行排查整改并建立台帐;三是由网格单位配合抓,按照“五城同创”网格单位划分区域,各网格单位对片区内“九小”场所进行上户宣传。
通过日常宣传排查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场所,由排查人员每周汇总上报至县安委办,再联合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督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等职能部门与县城市社区、琴江镇、网格单位协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今后,县安委办实行每月抽查“九小”场所宣传、排查、整治情况,凡发现宣传力度不到位,隐患排查有死角、问题整改不及时,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的,将通报相关网格单位并纳入年度考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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