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风险

广西应急管理厅公布一批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案例

2026-09-11 18:01: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积极性,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近日选取3起群众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奖励案例向社会公布,鼓励社会公众和企业职工积极举报身边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

案例一

2025年6月,接群众举报,在南宁市邕宁区梁村大道106号广西某某粮宝科技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证违规作业的情况。经核查,举报情况属实,南宁市邕宁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实施行政处罚。

南宁市邕宁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南宁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于2025年12月对举报人奖励人民币3000元。

案例二

2026年2月,柳州市柳城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柳州某某容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氯代苯酚项目存在事故隐患。经核查,该公司的氯代苯酚项目存在未按要求设置氯气有毒气体探测器、部分氯化釜出料开关阀根部手阀和出料开关阀气源关闭的情况、以及DCS系统6台氯化釜的温度、液位联锁未投入使用等事故隐患,群众举报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柳州市柳城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柳州市柳城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于2026年5月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人民币6000元。

案例三

2025年12月,贵港市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贵港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在其仓库向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人员销售烟花爆竹。贵港市应急管理局通过调阅视频录像、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调查核实,群众举报属实。贵港市应急管理局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立即纠正违法行为,并立案查处,对该公司和相关负责人员实施一案双罚。

贵港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于2026年4月奖励举报人7800元。

[编辑:王伟鑫]
免责声明:应急安全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安全重于泰山
文明交通
消防安全
关于我们
中国应急安全网是由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主办,通过整合即时权威资讯,以全媒体报道模式,全面介绍中国应急领域的最新动态和突发事件,为创造安全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 应急安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北京中易应急安全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联系方式
合作:18910092677  15811513338
电话:010-85795675
微信:18910092677
QQ:962409631
邮箱:china_yjaq@163.com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手机站点

官方微博

网站简介| 组织架构| 版权声明|法律顾问|广告服务|合作加盟|供稿服务|招聘英才|网站声明|人员查询|志愿者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主管单位: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应急减灾融媒体分会;现代职业教育研究院应急安全人才教育专家委员会

主办单位:北京中易应急安全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910092677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4430号

京ICP备1902239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688号

版权所有:北京中易应急安全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9 YJAQ.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