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山西讯(郭晋成 白天全 郭俐君) 群众事,无小事。每一件事都要认真对待,当群众有所需的时候,他们会及时出现,尽自己所能去温暖身边的人,彰显人民警察的责任与担当。在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山西吕梁交警一幕幕暖心故事呈现我们眼前——
故事一:11月24日傍晚,在千禧广场十字路口上演了一幕暖心的画面。市民刘女士对交警左宝坤说:“谢谢您捡到我的手机,真是拾金不昧的好警察!”
在当日上午,交城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预防办主任左宝坤同志在千禧购物广场附近执勤时,发现路边有一部手机,多方询问,也没有找到失主。于是他将手机收起,想着失主发现丢失手机后肯定会返回寻找。直到傍晚,该手机响起来电铃声,对方焦急地自称是失主。左宝坤同志告知其到执勤岗领取。失主刘女士很快来到执勤岗,在确认对方身份后,左宝坤将手机还给了失主。刘女士说“手机是上班途中不慎丢失的,虽然手机值不了多少钱,但是里面有很多宝贵资料,能找回手机,心里感到十分高兴,真的很感谢交警同志”。
刘女士当场拿出现金表达心意,被左宝坤婉言谢绝。小小手机失而复得,交城山里天寒心暖。
故事二: 汾阳市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巡逻途中成功处置一起火情,及时消除火灾安全隐患,有效维护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1月25日晚18时30分许,骑警二中队民警王浩、冀弘鹏、郝锐、任一飞在辖区汾平路执行巡逻任务,当行至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附近时,发现路边火光弥漫,有大量烟雾。民警立刻驱车赶往烟雾处,此时大量枯草与树枝已被引燃,火势还在不断蔓延,情况十分危急。
为避免火势扩大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巡逻民警挺身而出,一边疏散人群、疏导交通,一边从路旁车辆和附近门市中借来4个灭火器迅速展开扑救。十几分钟后,明火终于被扑灭,道路也很快恢复正常通行。为防止有残留火星造成二次起火,民警在确认险情完全消除后,才放心离开,继续展开路面巡逻工作。
故事三: 11月20日晚18时17分,中阳交警金罗中队接到警情:一名男子在干活过程中不慎从高空掉落,胸部受伤,需紧急护送吕梁市人民医院救治。接报后,金罗中队执勤民警李浩和郭宇辉驾驶警车火速抵达现场,只见其手捂着胸口无法言语神情十分痛苦。救援刻不容缓!警车立即鸣响警报、闪亮警灯带领着伤者向吕梁市人民医院驶去。
为争取抢救时间,中阳交警联系沿途交口中队执勤警力开辟出一条临时“绿色通道”,在交警的护送下,为抢救伤者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到达医院后,警员并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帮助同行人员将伤者送到救治室,待伤者情况稳定且无其它需要帮助后才安心离开。
据悉,吕梁交警在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同时,充分利用巡逻、执勤等日常任务,积极融入到群众中,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营造和谐警民关系,全力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交通管理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官方微信
手机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