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陕西绥德讯(郭晋成 刘 涛 姬 婧)9月25日,陕西绥德县举行“李润芳300万元公民道德建设基金”第二届绥德县道德模范和 第六届“绥德好人”表彰大会。县委副书记王剑飞出席大会并讲话,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贺心睿宣读第二届绥德县表彰决定,榆林市长运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绥德分公司负责人李广东代表李润芳女士致辞。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海河,副县长李光辉,县政协副主席刘亚君等领导出席活动并为获奖者颁奖。
第二届绥德县道德模范和第六届“绥德好人”评选自2022年6月启动,全县各镇、各部门、各行业积极响应,广泛参与,按照深入一线、自下而上,基层选拔推荐的方式,申报推荐候选人百余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充分考虑人选的典型性、代表性研究审核候选人,最终评出李霞等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师德标兵等18个类别71名“绥德好人”和刘振喜等6名道德模范。他们来自不同的行业和领域,有的是孝老爱亲的榜样,有的是自立自强的楷模,有的是敬业奉献的表率,他们用自己的“凡人善举”,生动诠释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集中体现了新时代绥德人的良好风貌。
王剑飞代表绥德县委、县人民政府向热心公益、慷慨捐资,为绥德县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的李润芳女士表示致敬,并向受到表彰的“绥德好人”表示祝贺。他说,举行绥德县“李润芳300万元公民道德建设基金”第六届“绥德好人”表彰大会,既是对绥德县公民道德建设成果的一次检阅,也是对今后开展公民道德建设的一次动员,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推选典型,更重要的是在推选的过程中,让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进来,引导群众对照典型、激浊扬清,激励人民见贤思齐、择善而行。希望获奖的“绥德好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推进全县公民道德建设发挥更为突出的作用。也希望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能够以“绥德好人”为榜样,奋发有为、不断前行,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好人、礼遇好人、争当好人的浓厚氛围,为加快建设文明和谐绥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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