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贺梦琪)2月22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诉胡某某、田某某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该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系该县首例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中,胡某某、田某某均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并当庭表示愿意承担检察机关所主张的刑事及民事责任。
据了解,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胡某某、田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中发现,两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涉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院决定立案审查。经依法审查查明,2021年3月,胡某某、田某某利用工作便利获取公民副卡号码及老人机用户的电话号码、验证码,并将获取的手机号码、验证码通过微信售卖给他人,胡某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不少于5714条,违法所得31320.3元,田某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不少于420条,违法所得人民币5538元。
经履行公告程序,无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相关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为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相关规定,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起诉要求追究胡某、田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责任的同时,请求判令胡某某、田某某按照非法获利的数额进行赔偿,并在本地媒体上对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进行公开赔礼道歉。
截止发稿前,该案的成功审理,给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不法分子有力震慑,在全社会起到了有效的警示作用,为进一步营造个人信息保护良性生态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官方微信
手机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