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做到警钟长鸣,会昌县应急管理局公布一起“一案双罚”典型执法案例,旨在督促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严格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基本案情:2023年7月20日,会昌县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湖南某安装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从业人员姚某某未取得化工自动化仪表特种作业证进行氢化工段气动调节阀、远传液位计调试作业,会昌县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核查确认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对该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李某和从业人员姚某某分别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壹万元、壹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刘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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