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至28日,会昌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工业园管委会,对全县工贸重点企业46家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联合督导检查。检查主要分为五项内容,一是围绕《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断标准》并结合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工贸行业高温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检查,二是基础共性类、三是危险作业类、四是其他作业类、五是消防管理类。
检查共分为两个组,检查组在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其中现场检查记录46份,限期整改指令18份,下达限期整改的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后进行复查。
通过此次联合督导检查,有效督促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使企业在安全管理工作上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下一步,会昌县将不间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聚焦企业的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监督管理,对各类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改,全面筑牢安全生产工作防线。(钟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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