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席青)3月3日,五峰县检察院召开检察、司法、律师三方参加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联席会议,与会人员围绕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文件要求,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意见建议6条。
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家洲指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院、司法局和律师有共同法律信仰、共同法治理念,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形成推进法治建设共识和合力是我们共同使命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9条,赋予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职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
该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周华平原文领学“十条意见”,并强调检察机关将严格落实意见要求,主动接受律师监督。希望律师在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质化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中继续发挥重要“第三方”作用。
与会律师围绕落实“十条意见”、保障律师会见权利、推动法律援助、律师参与认罪认罚、检察干警与律师交往接触等方面,纷纷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律师彭文泽指出,“十条意见”很全面,过去检察机关在保障律师权利方面做得很好,特别是提供电子阅卷方面,极大的方便了律师阅卷。
律师陈乒乓指出,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时,建议能够提前让律师熟悉案情,方便律师向当事人提出参考意见。
律师谢圣红指出,望在落实律师参与化解信访矛盾、检察听证方面,进一步加强经费保障。
该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股夏振池充分肯定了全县律师参与法治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取得的成绩,并表示司法行政机关将严格落实好“十条意见”。
下一步,五峰县检察院将组织全员学习“十条意见”,认真整改各位律师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法律职业共同体理念,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检律交往接触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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