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1日,定南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检查某在建工地时发现施工工地放置一柴油储存罐,油罐旁边还有私拉乱接的电线,并摆放着一台非法加油机,设备设施极其简陋,罐体、加油枪未按规范设置,无任何安全措施,同时该柴油储罐未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履行“三同时”手续。柴油属于可燃液体,对周边构成安全隐患,且操作人员未经任何安全培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经调查,该储罐是某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定南分公司设置,公司负责人表示,储罐内储存的柴油主要用于公司内部车辆加油使用。执法人员迅速对成品油来源渠道、出入库单、加油台账等开展现场取证工作,并对相关物品物证进行了查封扣押,消除安全隐患,并要求该公司限期整改。 该案件立案调查后,县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作出2.9万元行政处罚,目前该储油罐已拆除。
相关政策解读:2022年11月7日,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发布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公告,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新规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一旦储存运输不当,将会严重危害影响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环境安全。危险化学品对于储存场地有特殊的要求,应与其他货物分开储存,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法律链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条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依照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
2023年1月1日起,柴油列为危险化学品,其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柴油或者处置废弃柴油的企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设计危险品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满足相关条件和基本要求。储存经营有柴油的成品油经营企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已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未载入柴油的,应及时申请办理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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