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9月6日,于都县应急管理局普法宣传员陈湖洲在靖石乡开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专题宣贯活动。
会上,于都县应急管理局执法干部围绕修订背景、主要特点、责任落实等方面,对《条例》进行了详细介绍,重点解读了《条例》中乡(镇)、村(居)安全监管职责。
“《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刚实施,于都县应急管理局就组织了宣贯会,通过这次宣贯会,让我对安全监管职责有了更深刻的理解。”靖石乡安全生产负责人对宣讲活动表示十分欢迎,组织了基层执法人员、村级应急员共计30余人参加此次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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