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宁夏吴忠讯(郭晋成 冰 心 吕 红)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保障残疾人权益、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有效抓手。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残联、自治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将扶残助残工作纳入乡风文明实践“积分制”内容的通知》,推动全区扶残助残文明实践蔚然成风,12月20日,宁夏自治区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丁芳、组联部主任雍佳鹏深入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调研吴忠市将扶残助残纳入乡风文明实践“积分制”工作开展情况,吴忠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杨学礼陪同。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青铜峡南苑社区、利通区尚之学综合服务中心、吴忠市吉财慈善基金会、利通区巴浪湖村,通过入户走访、调查摸底、实地观摩进行调研。通过调研,丁芳理事长充分肯定了吴忠市将扶残助残纳入乡风文明实践“积分制”工作,认为思路清晰、亮点新颖、措施到位,并对今后工作提出要求:一是积极探索、先行先试。要在推行乡风文明实践“积分制”的基础上,将扶残助残纳入“积分制”评议内容,积极探索、整合资源、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二是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结合各点实际,制定积分标准和形式,充分发挥“积分制”积分评议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和残疾人主动参与扶残助残工作,积极营造扶残助残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宣传、推广应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的必要性和参与方式,提高村民和残疾人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下一步,吴忠市残联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残联的安排部署和具体要求,加强对各县(市、区)扶残助残纳入乡风文明实践“积分制”管理工作的指导,因地制宜,激发残疾人内生动力,广泛开展扶残助残活动,大力倡导和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扶残助残、向上向善的精神,推动残疾人事业蓬勃发展,进一步增强全市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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