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急安全网山西讯(郭晋成 贾德荣 通讯员 白天全 实习生 郭俐君)2021年4月23日21时25分,山西吕梁交警支队事故一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指挥中心通知,称在五里铺村玻璃厂附近路段有一名女子在地上躺着,伤势严重,肇事车辆已逃逸。
警情就是命令,值班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同时安排事故一中队备勤组与机动组全员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看到隔离栏边躺着一名女子,现场医护人员检查该女子已死亡,肇事车辆已逃离现场,现场散落的部分车灯外壳、白色保险杠壳、还有死者的一只鞋,再无其它物证,也无目击证人,现场散落残留物显示该肇事车辆为白色,由东向西逃离,有力的证据太少,给破案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事故中队迅速成立“4.23”死亡逃逸案侦破专案组,并进行严密部署和细致分工,现场走访,了解附近群众看到的车辆特征,联系修理厂及4S店,确定逃逸车辆散落物是什么车型,调取沿路民用监控与指挥中心监控,确定车辆车牌与行车轨迹,沿途逐一查找嫌疑车辆。
事故处理民警迎难而上,充分发扬能吃苦、善战斗、肯奉献的优良作风,在现场经过缜密的勘察,不放过蛛丝马迹,仅奋战1个小时,沿途追击组队员就传来消息,在田家会村附近路段发现一台疑似车辆,该车左前大灯和保险杠破损严重,随后在李小荣大队长的带领下在附近出租屋内成功抓获肇事逃逸车辆驾驶人王根亮(男,58岁,吕梁市离石人,个体),时间为23日22时32分,嫌疑人自己陈诉2019年因饮酒驾车被三大队暂扣驾驶证至今未裁决,事发时无驾驶资格,并且事发前半小时才吃完饭还喝了三杯白酒,加之车辆年久失修灯光不太亮,事发地点无路灯不知道自己撞到了什么就驾车驶离了。经连夜询问,驾驶员该王对“4、23”五里铺村玻璃厂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
经询问,4月23日21时许,驾驶人王某亮驾驶晋K2N996号长安牌小型面包车沿307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五里铺村玻璃厂附近路段时将横过公路的行人陈某兰碰撞,致陈某兰当场死亡,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该王驾车逃离案发现场。至此“4.23”死亡肇事逃逸案接警1小时成功告破。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交警再次告诫广大驾驶员,发生事故后,一定要积极抢救伤者,保护现场迅速报案,切莫存在侥幸心理,酿成大错、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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