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至1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易承长一行来兴国县督导检查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邹焕铁,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康生,监察专员吕志飞及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文武,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刘震民,县政府副县长张茶根,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焦利华等先后陪同。
易承长一行先后来到中萤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坑窝尾矿库、兴国圆横矿业有限公司龙潭金矿等企业,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详细了解兴国县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并深入井下检查矿山安全设施运行、采场布置、采空区治理和领导下井带班等情况。
易承长对兴国县委、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抓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努力给予充分肯定。就做好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他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抓安全,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坚守一条安全红线(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忠实践行“两个至上”(生命至上,安全至上)、严格落实“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切实做到“四个到位”(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投入、应急救援),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红线底线。
易承长指出,要全面落实“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形成合力,同心同向把事故防范住、风险管控好、隐患排除掉。同时要注意吸取事故教训抓安全,设立事故警示教育日,切实从一个个事故教训中受到警醒、得到教育、强化认识。(钟果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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