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山西讯(郭晋成 李 玲 李生辉 郭俐君)为推动整治枪爆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切实贯彻落实8月11日晋中市委书记吴俊清、8月13日晋中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周建指示精神,由介休市公安局牵头组织,介休市应急局、介休市能源局、介休市自然资源局、介休市市场局共同参与,从8月27日起到9月1日,开展了为期6天的爆炸危险物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行动中,检查组一是对涉爆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四防设施即:“人防、技防、物防、犬防”安防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是检查民爆物品的各类台账是否按规定填写完整;三是对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内库存的民用爆炸物品数量、手持机数量与台帐登记数量是否相符进行核查;四是对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监控和末端管控进行查看,确保民爆物品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程序合法、管理规范、安全便捷;五是查看民爆库房视频监控是否按规定留存;六是对爆破作业人员是否做到“任前必训、年度必训、违规必训”,并现场提出问题进行解答,进一步强化涉爆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七是对涉爆单位的防雷装置设施及防雷减震应急预案的完善和应急演练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八是对巡守人员的着装是否规范,值守是否在岗进行排查;九是对民爆物品储存库的消防设施是否达标,相关消防设施是否定期维护的情况进行检查;十是对火工品领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坚决执行“谁领取,谁签字,谁使用,谁清退”的原则。
此次行动,介休公安共出动警力58人次,警车23辆次,排查涉爆单位15家,停供火工品使用企业2家,发现隐患26处,当场整改16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10份。通过排查整改,进一步提升民爆企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涉爆企业牢固树立经济发展同安全生产同步进行的观念,不断强化严管严控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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