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定南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某工贸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外包单位:深圳市利瑞环境控制工程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李某某正在从事焊接作业,执法人员通过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查询,发现李某某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
该外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行为属于重大事故隐患。定南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无证焊接作业违法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结合《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有关条款,对该企业作出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调查中还发现,该公司项目负责人刘某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结合《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有关条款,对刘某作出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王婧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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