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位于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作为省级化工园区,化工企业众多,安全生产工作是重中之重。2021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开始施行,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园区持续健康发展,开发区管委会特邀中国亚洲经济发展协会职业人才开发与管理委员会理事张浩,对开发区企业进行“学习新《安全生产法》,落实主体责任,规避责任风险”专题培训讲座。
2022年1月11日下午,辽宁省盘山县内共有50余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会上,针对安全形势、安全警示、安全责任、安全意识、安全实务其五个方面,全面阐述了企业安全发展的各个要素。强调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对于安全生产红线的要求和高度的重视。通过列举国内近期的一些安全事故,让个人和企业对生命产生危机意识,从而更加明确安全的根本目的就是保护生命和财产。提出了“强化安全观念,提升安全素质;汲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责任”的概念。明确了各企业内部需要加强安全培训及应急处置的必要性。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形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了充分的解读。
作为每一位企业的安全负责人,我们必须深信,每一起事故都可以避免,每一项工作都可安全进行,事故是可以被控制的。对于安全防范必须遵守三大法则:
一、安全知识胜于安全设施;
二、安全意识永驻脑中;
三、安全意愿优于安全意识。
国家安全监管工作的对策思路指明,要坚持一项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两个主体:企业、政府;完善三位一体保障体系:监管、制度及科技;强化四大支柱:立法、执法、培训、保险;促进五项策略:建设安全文化之根本、完善安全法制之利器、落实安全责任之灵魂、增强安全科技之手段、加大安全投入之保障。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管理重务实。
会后管委会有关部门再次强调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并发放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手册。此次培训讲座进一步提升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依法合规推进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并积极营造安全发展的稳定环境,取得了圆满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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