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急安全网讯(通讯员 姚建宝)我为群众办实事:浑源交警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摩托车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月7日,浑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当日下午15时30分许,浑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二岭中队在县道陈韩线石庄村路段开展路查时,一辆号牌为晋BW293*两轮摩托车摇摇晃晃迎面驶来。民警们立即将该车拦下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们闻到该车驾驶人身上有股浓浓的酒气,于是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61mg/ml,涉嫌酒后驾驶。在进一步检查时,民警们发现该驾驶人所持据D证驾驶证已经注销。据驾驶人王某某交代:他系永安镇张庄村人,今天在驼峰村帮人起坟,和一块干活的人喝了点酒,准备去蔡村镇文庄村继续干活,哪知被交警给查了。
民警们对其进行了耐心的批评教育后,对其驾驶证被注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和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分别作出合并罚款1300元的处罚。
浑源交警提醒:无论机动驾驶证被注销、吊销还是撤销以后,驾驶人就没有了驾驶机动车的资格,如果仍然上路驾驶机动车就属于无证驾驶行为,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同时,要坚决杜绝酒后驾驶,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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