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进一步加强燃气使用安全管理,我县召开全县餐饮行业隐患排查工作部署会,随后印发《石城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和燃气安全专项排查工作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督查执法等工作机制。抽调县应急管理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等力量成立4个燃气安全专项排查工作组对城区范围内燃气安全开展摸排整治工作并对前期整改工作“回头看”。同时各乡镇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排查工作小组,开展隐患“大起底”,对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再排查再整治。截止目前,共排查燃气用气企业(园区)8家,燃气企业5家,餐饮店478家,共发现问题63个,问题隐患得到有效整治。特别是将金叶大酒店使用容量超过50KG气瓶整改为更换小容量气瓶。
严厉打击燃气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为扎实做好燃气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燃气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县有关部门紧密联动,由县住建局牵头,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消防大队、县城管局等部门多次开展执法检查,采取多种措施,把握重点,严格管理,认真开展燃气安全执法检查。今年以来我县共查处非法储存、运输、充装瓶装液化气案件和擅自拆除户内燃气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5起,行政拘留涉案人员2人,县应急管理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分批次对该5起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作用,有力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依法认真履行燃气安全监管职责。一是强化城镇燃气特许经营监管。宁夏银川“6.21”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我县对燃气企业的规划建设、气源保障、运营管理、服务管理、信息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评估。二是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入户安检频次,对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检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要求燃气企业,对规模以上用户每15天或每7天进行一次安检,对居民用户每年至少开展1次安检,每个月上报安检工作开展情况。三是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制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压紧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发挥网格化治理体系作用,对我县燃气行业安全再梳理、再排查、再核实,做到全覆盖、拉网式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处。四是对居民所有的钢瓶实行置换,汽站只能充装自有产权钢瓶,全面推行“一瓶一码”气瓶充装追溯赋码建档和充装自动识别,对每个钢瓶建立身份证,加强气瓶的跟踪追溯管理。
全面提升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效果。督促各燃气企业加强安全教育学习,提升管理人员素质,组织应急演练,进一步强化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燃气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促进燃气行业安全、稳定、健康发展。一是通过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共宣传栏等发布安全用气温馨提示,严防一氧化碳中毒、火灾等燃气安全事故。二是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排查整治期间上户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对违反使用燃气安全操作规程的危害进行了详细讲解,宣传如何识别劣质燃气灶具和软管,如何识别气瓶使用期等,有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三是组织各社区、物业小区、燃气经营企业、使用燃气的餐饮用户召开安全培训会,全面提高居民安全用气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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